
8月以来,中俄两国多次重申《联合国宪章》中“敌国条款”的约束力。
俄罗斯外长拉夫罗夫8月17日对媒体表示,“希望日本充分认真阅读《联合国宪章》,包括第一百零七条即‘敌国条款’”。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更是在8月19日、9月2日、9月8日三次强调“敌国条款”的重要意义。
数十年来,日本政府一直谋求推动删除“敌国条款”,始终没有成功。但日方并不死心,近期致力于散布该条款“已过时、形同虚设”的论调,企图先做舆论造势。
今年是东京审判开庭80周年。在这一时间节点上,审视“敌国条款”的来龙去脉,非常具有必要性。
贼心不死
敌国条款,是二战后联合国给德、意、日等法西斯国家戴上的一道“紧箍”。
它由《联合国宪章》第五十三条、第七十七条及第一百零七条构成,其核心是:德、意、日等法西斯或军国主义国家的任何一国有再次实施侵略政策的任何步骤,中、法、苏、英、美等联合国创始成员国有权对其直接实施军事行动,无须安理会授权。
需要指出,该条款并非给相关国家打上永久的身份烙印,而是针对昔日法西斯国家再度侵略的可能性,赋予反法西斯战胜国特殊应对权利,力求将军国主义的幽灵关进制度的笼子。
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战略研究院研究员王星宇向长安街知事表示,日方想要删除“敌国条款”这件事本身,就足可见动机不纯。
“‘敌国条款’具有防止战争再起、预防侵略行为的现实意义,作为预防性的条款,只有当你想要发动战争时,它才会生效。如果不想发动战争,就根本不会触及这些条款,又何必在乎它的存废呢?”王星宇说。

今年7月,日本自卫队在太平洋首次进行美国“战斧”巡航导弹试射。图源:CCTV国际时讯
而近年来,日本大肆推进“再军事化”,不得不引起我们的警惕——
持续发展进攻性的武器,包括研发射程约1000公里的25式反舰导弹及高超音速导弹;计划恢复二战结束前日本军队的“大将”“大佐”等称谓;今年4月,高市政府正式解禁杀伤性武器出口,进一步突破1976年确立的武器出口管控框架;6月,将航空自卫队改编为“航空宇宙自卫队”,并配套组建“宇宙作战集团”,军事触角伸向外层空间……
日方的蠢蠢欲动,恰是从侧面说明了“敌国条款”的前瞻性与科学性,1945年设下的这道“紧箍”,在81年后的今天仍不可放松。
约束常在
在“敌国条款”依旧存在的情况下,日本仍能悄悄给自己松绑,是否真的意味着它已经过时和失效?
辽宁大学日本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员陈洋指出,“过时”“形同虚设”都是日方的主观判断,绝不等于事实上的法律失效。
“很多国际条约中的历史条款,现实中却较少启用,但只要没有按法定程序废止,就依然具有法律约束力。很少被实际援引,不等于形同虚设,这一点必须要说清楚。”陈洋说。

当地时间5月6日,菲律宾巴奥艾,日本自卫队88式岸舰导弹移动发射车在年度“肩并肩”演习中行进。图源:视觉中国
事实上,“敌国条款” 虽然没有在现实政治中被援引,却依旧对日本形成法理层面的钳制,这也是它令日本右翼政客头疼的主要原因。
首先,它留存了二战历史的法理记忆。日本右翼一直希望将日本从 “战败国”“侵略国” 的历史定位中挣脱出来,重新包装成所谓 “普通国家”,进而淡化甚至否定这段侵略历史,为所谓 “摆脱战后体制” 寻找政治依据。
即便日本已经在1956年正式加入联合国、成为国际社会的一员,只要 “敌国条款” 条文没有通过法定程序删除,这套针对二战敌国再度侵略的法律防范机制就依然存续。
其次,“敌国条款”的存在,也成为反对日本谋求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席位一方重要的法理与舆论论据。据现有规则,安理会改革需经联合国大会三分之二多数通过,以及现有五个常任理事国一致同意,日本谋求“入常”面临历史认知、大国博弈等多重现实阻碍。
清者自清
归根结底,一个国家是否会被外界投射“敌国”的负面想象,其实在于它是否怀有扩张“敌意”,在于它是否对侵略历史有深刻反思,在于它是否还有重走军国主义道路的野心。
王星宇指出,同样作为战败国,德国、意大利也受到“敌国条款”约束,但两国反省历史的态度和作为远胜于日本,早已不再被国际社会视为侵略威胁。由此可见,只有直面历史、积极弥补,“敌国”的负面标签便才有可能消散。

日本首相高市早苗 资料图。
反观日本,其领导人屡次参拜靖国神社、修改历史教科书、淡化“慰安妇”问题、甚至要求他国拆除纪念战胜日本军国主义的纪念碑……公道自在人心,有这样的累累“前科”,还要一次次推动删除“敌国条款”,只会让外界质疑其潜藏着更大的野心。
“‘敌国条款’的初衷,不是要永远惩罚过去,而是要防范侵略的老路、邪路死灰复燃。”陈洋说。
“敌国条款”从未过时,相反,它正一次次纠偏历史,警示未来。

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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